一、报纸刊登的抓拍图片是否构成侵权
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至于随便拍别人照片放到网上、报纸上还要具体看这个行为对肖像权人是否存在损害结果,若存在,则构成侵权行为。而记者的拍摄多属于合理限制范围内,是因其特殊的职业形成的,因此,一般不认定为侵权。但如果记者的拍摄行为给被拍摄者千万了严重的损害结果,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法律规定
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养“秘密情人”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的忠实义 务,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养“秘密情人”,虽属于公民的隐私范畴,但不属于公民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就此而言,记者同样没 有侵犯被拍者的合法权益。
发现报纸刊登的抓拍图片是没有经过自己授权的情况下,认为它们的行为构成了违法的话,被侵权的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报纸刊登的抓拍图片后觉得侵权要去维权,要解决并给自己带来好处可以找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