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没有太大争议的;
3、双方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概念,把审判程序简化了,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