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一向混杂着各种“猫儿腻”。昨天,大兴检察院通报:一些人抓住评估漏洞,办个假的营业执照,就能骗走巨额拆迁款。
据统计,自2014年至今,大兴检察院依法办理被拆迁人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骗取拆迁补偿款及相关案件11件12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在此类案件中,为获取更多拆迁补偿,被拆迁者想尽办法弄虚作假,而管理人员疏于管理,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检察官介绍了一起典型案例。
王某所在的某村面临拆迁。早在2006年,王某就在该村租了一块地,盖有厂房,并将厂房租给他人养猪。拆迁过程中,王某获悉如果厂房拥有营业执照会多一笔停产停业补助费,还会增加拆迁补偿款。王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伪造的李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同时伪造房屋租赁合同及委托书,虚构自己把该房屋租赁给李某用于设立并经营一家服装厂。同时,王某还伪造协议,证明实际经营者李某放弃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费,委托王某领取因经营行为产生的拆迁补偿款。王某利用这些虚假材料,获得拆迁补偿款200余万元,其中,因营业执照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103万元。近日,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方批准逮捕,因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检察官介绍,嫌疑人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骗取拆迁补偿款主要是为了增加停产停业补助费,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嫌疑人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证件资料申请、变更营业执照,或请托他人为自己办理虚假营业执照,或直接从执照持有者手中购买营业执照,同时将营业执照中“住所”一栏,填写为被拆迁人所属的房产范围,为骗领拆迁补偿款积极创造条件;另外,被拆迁者在领取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环节中,采取虚构委托领取补助费合同、虚构执照所有人将补助费赠与被拆迁者的赠与合同、虚构执照所有人放弃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承诺等方法,领取补助费并将其据为己有。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公司的谈判和评估,只负责审核产权人所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并不能对材料如何获得进行监管,被拆迁者正是利用了这一漏洞。”检察官认为,引发此类案件的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监管疲软,违规操作审批流程,个别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领、变更等业务中,违反“一审一核”制度,致使被拆迁人冒用、擅自变更他人工商营业执照,为骗领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提供便利;有关部门疏于管理,执照合法持有者将营业执照非法出卖、租赁、借用,或在企业关闭后未依法申请注销,或在执照丢失后未及时申请补办,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问题,为被拆迁人利用执照骗领补助费提供了有利之机。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相关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申请、变更业务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执照持有者应当对执照合理、合法使用,妥善保存,防止被人用于违法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