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担保是不是个人债务
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分析,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如果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夫或妻知道另一方的担保行为,并且认可此种担保行为,抑或夫妻双方从担保行为中共同获益,则可以要求他们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除外。”
帮人担保是有可能需要承担这笔债务,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或是故意失踪而债权人找不到的时候,就自然而然要求但保人承担责任。帮人担保之前不了解这笔债务到底什么情况下才需要自己去承担,应该要及时请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律师从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