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痕检多长时间能出来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项目是:
1、尸体检验;
2、成伤机制鉴定;
3、伤残评定;
4、安全性能检验;
5、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6、辆定型鉴定;
7、痕迹鉴定;
8、指纹鉴定;
9、量物质鉴定;
10、物证鉴定
二、交通事故中为什么要做痕迹鉴定
1、寻找发现事故现场痕迹物证,确定第一次接触点
寻找发现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是痕迹检验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勘查刑事案件现场的规范要求,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细致地勘验,寻找发现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有的事故现场,车辆之间或车辆与人体之间可能连续发生多次接触,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而言,第一次接触的痕迹物证鉴定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准确认定第一次接触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对事故有关的主要痕迹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证据
对发现提取的痕迹物证,通过观察痕迹的新鲜程度,记录痕迹形态、大小、高度和方向,寻找痕迹间的对应关系,分析痕迹的形成过程,判断痕迹与事故间的关系(是否为该事故所产生),得出同一认定或检验意见或否定结论。在交通事故的痕迹检验中,大多数属种类认定,例如,油漆、橡胶等附着物,碰撞痕迹和刮擦痕迹的检验等。在一定条件下,有些痕迹物证的鉴定可以作出同一认定结论,如,车辆脱落的某一碎片的整体分离痕迹就可以做出同一认定的结论。
3、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为事故处理提供参考依据
根据对事故车辆的痕迹检验,结合调查访问、人体损伤检验等有关情况综合分析推断事故的形成过程。交通事故现场是交通肇事行为的客观记录和反映,现场勘验提取的痕迹物证越多,勘验越详细,事故原因的分析就越清楚,从某种意义上讲,事故形成过程的分析就是根据现场勘验所获得的各种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对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再现。
如果在交通诉讼中无法认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那么就需要交通事故痕迹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是可以作为一种证据而存在。根据相关规定来看,交通事故调查结束三天以内应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在24小时内完成现场内勘,做出的鉴定应当要出具鉴定书,并且写出意见和建议。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有在线律师,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