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鉴定精神病的标准是什么
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5、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6、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精神病鉴定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