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北京地铁扶梯出现伤亡,我们不能理解,又不是直梯,但是又不难理解,可能类似于灯会发生的踩踏事件吧。
那么事故既然已经发生,如果处理后续问题,如何进行赔偿。
本律师提供如下赔偿标准,供参考,希望赔偿能尽快到位,也好安抚亲属或者伤者,另外亲属及伤者能理性处理。
首先,发生死伤,可以按照侵权要求赔偿,也可以按照工伤(如果是在上班时候发生的),两项可以同时主张,本文按照侵权的赔偿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二、如果构成伤残的,赔偿伤残赔偿金。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十级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58074(即29037元*20年*10%,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3、精神抚慰金:0.5万—1万元(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注:我认为,都可以按照城镇的标准要求赔偿,即便是农村户口。如果伤残等级不同的,乘以相应的系数,上述10级是最轻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