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人员没有报告离开居住地会怎样
1、缓刑人员离开居住地没有报告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
(2)、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由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二、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一)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缓刑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核定。
(二)适用缓刑的条件有: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的
(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2、有悔罪表现的
(1)认罪态度。认罪态度主要是犯罪分子犯罪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从内心感到悔悟,并且通过积极坦白与交代而表现出来。
(2)是否有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投案自首和立功表现反映了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有所减弱,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成为用缓刑的参考因素。
(3)有无犯罪中止或者犯罪后积极退赃等情节。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主要看犯罪分子的有无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的错误性并承诺不会再犯罪。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主要看犯罪分子有无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及其所在的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以及部分市民的建议等。
缓刑人员离开居住地没有报告的,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电子定位装置,加强监督管理;如果脱离监管的,可以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收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