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信托要满足下列条件:
(1)形式要件: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形式要件: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因而遗嘱信托可采用自书、代书及公证的方式。
(2)实质要件:
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即立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信托的财产需是其合法所有的确定的财产。
相关知识:办理遗嘱信托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5)遗嘱信托中最好指定“信托监察人”,以便监督受托人在管理与运用信托财产时,有无违反信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