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供各类西城区内集体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参考。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西城区辖区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馆、工地、集体宿舍等。
一、各类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四方责任”,依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类场所和各类人群防控指引》落实日常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单位应建立与街道、社区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畅通的联络机制。
三、单位如有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身体出现发烧、干咳、呼吸急促、胸闷等异常情况,怀疑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时,可参考以下程序处置:
1.患病人员应立即如实上报所在单位的有关部门和领导,所在单位对其本人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引导至相对封闭,且通风良好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单间)。引导时应注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无关人员禁止出入。有关情况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向街道、社区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同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单位负责将患病人员送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送诊过程要让病人佩戴口罩,走专用通道(相对封闭,不与其他人员接触),不得采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其他陪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等待医院排查结果。
3.单位组织对患者活动区域及使用过的公共物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4.单位组织排查患者可疑的密切接触的人员,对疑似密切接触者人员进行暂时封闭管理,并进行健康监测。
5.如果医院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患者及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应当保存好单位区域视频影像资料。
6.疾控中心经流调判断为患者密切接触者的,由卫健委协调120转运至区集中隔离点统一管理或居家隔离观察。
7.疾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病人活动区域进行终末消毒。
8.患者居住地街道通报患者所居住街道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对其家庭密切接触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医学观察管理。
9.单位将具体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时,要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联系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