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拒赔工伤赔偿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单位拒绝工伤鉴定怎么办
工伤职工可以自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填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用人单位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填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是否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工伤赔偿是需要用人单位赔偿的,按照工伤的伤残内容确定赔偿的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赔偿可以向相关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