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劣药罪量刑标准有什么?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的规定是: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此之外,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假药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2.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3.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4.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5.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与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生产劣药可以判3~10年有期徒刑,生产和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药品;生产或销售的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对医生的诊疗起到误导作用;生产或销售的药品中标明的适应症与主治功能不符,可能会造成贻误诊疗的情况,可以按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