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较轻的一种,适用取保候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二、被取保候审人有哪些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有以下几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只是手段,候审才是目的,因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义务在接到传讯后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以及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后果。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的,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根据不同情形,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对其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如果公安机关才刚开始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也不能仅凭报案人的一面之词就先刑事拘留了所谓的犯罪嫌疑人。总而言之,想要知道能不能被保释,必须要了解一下我国法律制度当中规定的可以被保释的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是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几乎不存在着可以被保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