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5)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2、具体解释结社权、获得教育权和监督权:
(1)结社权:即上述(6).在消费领域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在经济上处于弱者的地位,从而在实际中导致两者之间的法律地位并不平等,有鉴于此,赋予消费者以结社权,使消费者通过有组织的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非常必要的,所谓团结就是力量.在我国,消费者结社权最淋漓尽致的表现是:消费者协会.其他组织也有,但是只是小范围的.
(2)获得教育权:即上述(7).这一权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获得有关消费方面的知识,主要是:①有关消费观的知识;②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③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这是保障正确、适宜的消费所不可缺少的.二是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保护机构和争议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我们提倡明明白白消费,你购买了商品,应该获得相关如何使用、法律对它的规定限制、出现争议问题怎样解决等等方面的教育,这是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必要条件.
(3)监督权:即上述(9).通过消费者的监督,可以促使经营者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以及经营水平,促使从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根据本条规定,监督权可具体表现为: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你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了,可以向商家提出,可以向工商局、消协提出,可以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这些都是监督权的具体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