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缴纳社保的工作经历能算工龄吗?
没有缴纳社保的工作经历不能算工龄,计算工龄一般参照交养老保险的时间。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
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在张某对劳动合同内容有异议的情况下,有权拒绝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由呢?本案中,张某没有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在该单位工作3年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都应当缴纳。
实践中,在企业用工管理过程中,尤其是部门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门经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用人,在生产任务重的情况下,直接雇用大量职工,在生产任务减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这种做法在一些企业也称作季节用工或临时用工。企业均不与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也以不签订合同为由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用工模式与今天的法律环境是完全冲突的,企业直接用工的都属于建立劳动关系,都应当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很多人对于工龄计算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但实际上工龄的计算会严重的影响到不利的享受,比如说发生工伤的时候,也需要根据工龄的长短来计算相关的一些赔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