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离婚新规定:保障与变革》
2018年的离婚新规定给婚姻关系的解除带来了新的影响和导向。
在财产分割方面,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范围,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等情况有了更细致的规定。这有助于防止在离婚时一方通过隐匿、转移财产来侵害另一方的权益。例如,对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明确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护了出资方的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对财产来源及实际贡献的考量。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新规定强调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环境以及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达到一定年龄有表达能力的情况下)。并且,明确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视权的具体执行方式,这保障了父母双方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
同时,离婚程序也有一定的调整。协议离婚增加了冷静期的设置。这一规定是为了避免夫妻在冲动之下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去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在这期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或者寻求专业的婚姻辅导,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有可能修复濒临破裂的婚姻。
2018年的离婚新规定反映出法律在适应社会发展变化过程中,不断平衡夫妻双方的权益,既尊重离婚自由,又通过各种方式保障婚姻关系中的弱者,尤其是妇女、儿童的权益,也促使人们对待婚姻更加谨慎和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