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章程》
一、总则
本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名称为[企业具体名称],由[投资人姓名]个人投资设立,是依法登记注册的独资企业,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经营范围与经营场所
- 企业经营范围为[详细列出经营范围]。
- 企业经营场所位于[具体地址]。
三、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 投资人权利
- 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 有权决定企业的经营策略、人员聘用等重大事项。
- 投资人义务
-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资金需求。
-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企业清算时,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四、企业事务管理
- 企业事务由投资人自行管理,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五、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 企业招用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六、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 投资人决定解散。
- 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企业解散时,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注销企业登记。
本章程自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投资人应当严格遵守本章程规定,依法经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