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从行为主体来看,职务犯罪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主要是与职务相关联的人员。这些人员凭借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或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行为。例如,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本应秉持公正、廉洁、奉公守法的原则,但却背离了这些要求。
在犯罪行为表现方面,贪污受贿是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类型。贪污是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则是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舞弊则是为了私情、私利而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不公正的处理决定。滥用职权表现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不正当行使职权,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玩忽职守则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职务犯罪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它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侵蚀了国家公权力的公信力。不仅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如国有资产的流失,还会在社会风气方面产生恶劣的影响,动摇民众对法治和公职人员的信任。为了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等多方面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