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校长怎样追责
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和校方的代表,在校园暴力中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引发校园暴力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学生和教师均面临巨大的压力,以致于情绪紧张,容易诱发暴力性事件。
世界儿童发展组织曾在调查了75个国家的教育环境后,针对各种各样的校园事件,发布了一个备忘录,明确列出学校生活带给青少年的20个不良压力,其中包括学习压力、作业压力、考试压力、升学压力、同学竞争压力、教师言辞压力等,这些压力显然都是由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育模式导致的。压力太大,一旦达到个体无法承受的程度,其极端的宣泄方式就是暴力。
二是成绩较差者由于得不到教师的肯定,很容易产生自卑感、挫折感。
从心理学的挫折攻击理论来看,当人类受到挫折时,即会产生攻击行为,而暴力行为正是攻击行为的主要方式。教育失败和学校对这种失败的反应结合起来,决定了反社会的后果。[3 ]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的差生自暴自弃,在盲从和厌恶中产生逆反心理,对优等生、对教师怀有强烈的敌意以致无事生非、滥施暴行。这实际上是由于他们不能接受现行教育体制下学校强加给他们的“失败角色”,而意图通过这种“特殊方式”来获取教师关注与同学“承认”的结果。
其实,在我们心中每个孩子都是无邪善良的,但是事实不全是如此的,坏人也是从小孩长大的,他们可以为了自己的开心,而对其他同学的人生安全造成很大的威胁,然而对于这样的孩子,我们也只能用小恶魔来形容了。以上内容是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小编为您整理的问题回答,如有不全,请您移步衡阳律师网www.fenxiangshe.cn进行法律咨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