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尊敬的[相关单位/部门/合作伙伴]:
兹证明[原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原单位代码],由于[变更原因,如企业战略调整、并购重组等],经[相关管理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核准,于[变更日期]起正式变更单位名称为[新单位名称],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新单位代码(如有变更)]。
原单位[原单位名称]在变更名称前所开展的一切业务活动、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均由变更后的单位[新单位名称]继续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财务往来、业务合作等将无缝转接至新单位名下。
我单位在变更名称后,将一如既往地秉持诚信、专业的态度开展各项工作。原有的业务范围[列出主要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人员结构、管理体系等在保证稳定的基础上逐步优化提升。
在与贵方过往的合作过程中,我们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与协作关系。此次名称变更不会对我们之间的合作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反而将是我们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化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契机。
本证明仅用于[说明证明用途,如办理业务交接、合作伙伴关系确认等],不作他用。
特此证明。
[新单位名称](盖章)
[证明出具日期]
在实际应用中,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是一种重要的文件,它有助于在众多事务的过渡阶段,确保单位与外界的联系保持顺畅,无论是在商业合作、行政管理还是法律事务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向外界清晰地表明单位身份的转变以及前后业务的连贯性,减少因名称变更可能带来的误解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