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司年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年休假天数
-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年休假的申请与审批
- 员工需提前至少1周向直属领导提出年休假申请,说明休假日期、天数、联系方式等信息。
- 直属领导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审批,如涉及跨部门协作或重要项目期间,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申请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五、年休假的安排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因特殊工作情况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 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员工需求,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确保员工的休假权利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年休假期间的待遇
-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如员工在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天数。
七、其他
-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员工离职时,当年度未安排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通过这样的年休假管理办法,既保障员工权益,又有利于公司的有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