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包括哪些税种》
地税,即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它在地方财政收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地方的建设、公共服务等有着关键的资金支持作用。
一、营业税(已全面改征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地税的重要税种。它主要针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税率有所差异,例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各有其对应的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这是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其目的在于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
三、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保有环节征税,有助于合理调节房产所有者的财富,同时为地方财政提供资金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等。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是对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促使土地使用者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五、土地增值税
针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旨在抑制土地投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六、车船税
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它按照车船的种类、计税标准等计算征收,有利于合理配置车辆、船舶等资源,同时为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
七、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征收。例如签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这些地税税种从不同的经济活动和财产关系入手,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