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享受对象
除城市社区以外的村,重点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
经普查确认属C级、D级危房并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和其他贫困户等)。
1.分散供养五保户,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
2.低保户,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其他贫困户,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办理流程
1.农户自愿申请: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低保证、贫困户证明)、农村房屋鉴定结论、
审核审批材料、公示照片(含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信息)、房屋照片(危房照片、改造中照片、房屋竣工照片,每张照片必须有户主正面照)。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将初审符合条件的农户信息在村公示栏公示满7天后,无异议的以村委会名义上报镇(办)。
3.镇(办)审核:镇(办)实地调查,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再次公示后,上报县建设主管部门。
4.县级审批:按照镇(办)上报申请危房改造农户名单,县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人员实地查看后,确定补助对象,并公布名单。
5.资金发放县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各镇(办),各镇(办)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
农村危房补贴,对贫困农民帮助非常大,补贴下来的真真是实在能花出去的钱,所以符合“条件”可别忘申请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