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齐申请理赔手续。索赔时需要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能证明保险标的或者当事人身份的有关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还有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其中的出险检验证明常常需要以下有关部门出具:
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证明。保险范围内的火灾有特定性质:一是属于异常燃烧且失去控制,二是造成了经济损失。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性质的才算是火灾。
陆路交通事故证明。陆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文件应当证明陆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其损害后果。
气象灾害(如暴风、暴雨、雷击、雪灾)由气象部门出具证明。
爆炸事故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
盗窃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被保险人伤残或者死亡,由医院开具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如果死亡,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消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