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释金会退还吗
保释金是以金钱换取暂不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一种制度,说通俗一点,就是“你现在是犯罪嫌疑人,但我现在不关你,但你要交一点钱,在未定罪之前,你享有被限制的部分人身自由,如果你跑了,保释金被没收,如果你规规矩矩,将来保释金还你,和以后的有罪无罪无关。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二、怎么申请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要向哪个部门申请。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三家都可以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所以理论上,案件在哪家手上,就可以向哪家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情况下侦查阶段逮捕之前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最大,案件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再想办理取保候审成功率就非常低了。
2、什么时间申请。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有两个时间申请比较好,第一是人被拘留送进看守所,第一时间就可以申请取保;第二是在两个重要节点申请。这里所说的两个重要节点是刑事拘留向逮捕转化时的两个点:一个是申请公安不移送批准逮捕,一个是申请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都会被刑事拘留,但并不是每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都会被逮捕,不逮捕的就会给取保或监视居住。在刑事拘留向逮捕进行转化的节点去申请取保效果会更好。
公安机关将刑事拘留的嫌疑人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点可能是拘留的第三天、第七天或者第三十天,一般三十天申请批捕的比较多一些。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证据不够充分,或者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结合嫌疑人或者辩护人的辩解,认为没有必要逮捕的,可以不送检察院批捕,直接决定取保候审。
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移送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有七天时间决定是否逮捕,这七天的时间需要向检察院申请不予批捕,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标准远高于刑事拘留的标准,如果有充分的理由,检察院会决定不批准逮捕,也可以取保候审。
这也就是刑事辩护“黄金37天”一说的由来。
3、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在这些人中,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效果会更好一些。
犯罪嫌疑人本人处于被羁押的状态,除了提审时之外都接触不到办案人员。近亲属虽然有人身自由,但他们不能会见嫌疑人,无法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在与侦查人员沟通时也不专业。在这些方面辩护人也就是律师是比较有优势的。
律师可以在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当面向嫌疑人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会见结束之后,可以将了解到的案情和嫌疑人的个人情况、案情严重程度等理由写成书面申请书递交,成功几率相对来说是高一些的。